许明宏诉泉州南明置业有限公司、林树哲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
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公司决议无效之诉时,应同时适用公司法及民事诉讼法关于直接利害关系的要求;中外合资企业董事会对合营一方依法律委派、撤换董事所作的记录性文件,不构成公司法意义上的董事会决议,也不能成为确认公司决议无效之诉的对象。
案件要旨
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公司决议无效之诉时,应同时适用公司法及民事诉讼法关于直接利害关系的要求;中外合资企业董事会对合营一方依法律委派、撤换董事所作的记录性文件,不构成公司法意义上的董事会决议,也不能成为确认公司决议无效之诉的对象。
争点
决议无效之诉原告资格实际投资人行权路径董事会记录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