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案例148号:高光诉三亚天通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海南博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公司股东对公司与他人之间生效裁判通常仅具有间接利益关系,不因股东身份当然取得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资格。
案件要旨
公司股东对公司与他人之间生效裁判通常仅具有间接利益关系,不因股东身份当然取得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资格。
争点
第三人撤销之诉股东主体资格公司与股东区分
公司股东对公司与他人之间生效裁判通常仅具有间接利益关系,不因股东身份当然取得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资格。
公司股东对公司与他人之间生效裁判通常仅具有间接利益关系,不因股东身份当然取得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