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虎跃悦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黄振武、黄振强合同纠纷案
杭州中院强调,案涉安排为投资人预设了“市场退出”和“大股东保底回购”两条路径。目标公司挂牌后又被终止挂牌且业绩指标未达成,投资人无法通过交易市场退出,故其在挂牌阶段暂不主张的回购权应依承诺函和补充协议恢复,实际控制人应履行股权回购义务。
案件要旨
杭州中院强调,案涉安排为投资人预设了“市场退出”和“大股东保底回购”两条路径。目标公司挂牌后又被终止挂牌且业绩指标未达成,投资人无法通过交易市场退出,故其在挂牌阶段暂不主张的回购权应依承诺函和补充协议恢复,实际控制人应履行股权回购义务。
争点
为配合新三板挂牌而暂缓或终止的回购权在终止挂牌后是否恢复补充协议与承诺函应如何共同解释投资人退出路径挂牌后又摘牌且业绩未达标时实际控制人是否应承担回购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