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南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廖志强合同纠纷案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申报上市期间的终止安排与其后的补充恢复安排一并审查,认定各方围绕上市失败后回购退出所作的后续约定仍属真实意思表示。因目标公司未能实现上市且约定的恢复条件已经成就,实际控制人应依约向投资方履行股权回购义务。
案件要旨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申报上市期间的终止安排与其后的补充恢复安排一并审查,认定各方围绕上市失败后回购退出所作的后续约定仍属真实意思表示。因目标公司未能实现上市且约定的恢复条件已经成就,实际控制人应依约向投资方履行股权回购义务。
争点
拟上市公司申报期间终止对赌后又以补充协议恢复回购安排的效力上市失败后实际控制人是否仍应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监管清理要求与当事人抽屉式恢复条款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