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艾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与北京艾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案
判断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发生严重困难,应重点审查公司组织机构是否长期失灵并形成无法消解的内部障碍。对于章程设计导致双方董事一有分歧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公司长期不能召开董事会并已无其他救济途径的中外合资公司,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解散公司。
案件要旨
判断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发生严重困难,应重点审查公司组织机构是否长期失灵并形成无法消解的内部障碍。对于章程设计导致双方董事一有分歧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公司长期不能召开董事会并已无其他救济途径的中外合资公司,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解散公司。
争点
公司僵局司法解散中外合资公司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