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东港支行与大连振邦氟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振邦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公司法关于公司担保决议程序的规定主要属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并不当然决定合同效力。公司以法定代表人越权设定抵押、签署担保文件为由对抗债权人时,如债权人已经对股东会决议等授权文件履行必要的形式审查义务并有理由相信其具有代表权,可以认定构成表见代表,公司应受担保合同约束。
案件要旨
公司法关于公司担保决议程序的规定主要属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并不当然决定合同效力。公司以法定代表人越权设定抵押、签署担保文件为由对抗债权人时,如债权人已经对股东会决议等授权文件履行必要的形式审查义务并有理由相信其具有代表权,可以认定构成表见代表,公司应受担保合同约束。
争点
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股东会决议形式审查表见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