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投资公司诉某集团公司执行异议之诉案
在案证据能够证明股东已履行新增注册资本出资义务,且没有证据证明其抽逃出资的,不得仅因资金流转存在异动而追加该股东为公司债务的被执行人。裁判强调资本充实与股东有限责任应当同时受到维护。
案件要旨
在案证据能够证明股东已履行新增注册资本出资义务,且没有证据证明其抽逃出资的,不得仅因资金流转存在异动而追加该股东为公司债务的被执行人。裁判强调资本充实与股东有限责任应当同时受到维护。
争点
股东有限责任增资实缴抽逃出资追加被执行人
在案证据能够证明股东已履行新增注册资本出资义务,且没有证据证明其抽逃出资的,不得仅因资金流转存在异动而追加该股东为公司债务的被执行人。裁判强调资本充实与股东有限责任应当同时受到维护。
在案证据能够证明股东已履行新增注册资本出资义务,且没有证据证明其抽逃出资的,不得仅因资金流转存在异动而追加该股东为公司债务的被执行人。裁判强调资本充实与股东有限责任应当同时受到维护。